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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政府报告首提“共有产权住房” 回应现实的问题和挑战

发表于2014-04-03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到“增加共有产权住房供应”。在我国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有经济适用住房(经适房)的发展和创新。增加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是回应了现实中面临哪些重要问题和挑战呢?


  第一、相比直接提供住房补贴,增加保障房实物供应更符合当前阶段的实际情况。


  在住房保障问题的研究中,“补人头”与“补砖头”的争论一直存在。从实际效果看,不宜简单地断定这两种方式孰优孰劣,要综合考虑住房供应状况、收入水平、居住水平、住房市场发育程度以及消费观念等因素。比如,对于住房供求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房价收入比过高的城市,“补人头”的方式不仅给地方财政施加很大的压力,而且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稳定和房价调控。所以,在当前住房供应结构性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的一些城市,选择增加包括共有产权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实物供应还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相比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更适合部分人群的住房需求。


  在一个房价仍处于上行调整周期的经济社会中,相比租赁住房,产权住房不仅能缓解住房困难,而且能分享到房价上涨所带来的资产增值收益。如果完全以租赁住房为保障对象提供栖身之所,虽然可以减少保障对象的租金支出,但在收入分配失衡与房价持续上涨的双重背景下,许多保障对象可能会终其一生都脱离不了住房保障体系。在发展公租房保障部分群体租赁需求的同时,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政府以显性方式资助部分保障对象购买住房,不仅对这部分人群是一种帮助,对经济社会发展也是一种善举。


  第三、共有产权住房的可持续发展机制较为清晰。


  通过“半封闭”运行模式和凭合同约定产权份额比例,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减少了保障对象的初始购房支出,而且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合理且可预期的退出通道,也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融资压力。在这种意义上说,共有产权住房初步实现了“利益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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